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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个税三大焦点问题:改革如何实现“质变”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01日    【字体: 】   
 

    问题三:个税改革如何实现“质变”?

    从目前来看,我国尽快推进个税的“质变”已经逐渐成为各方的共识,而现实的问题是该如何推进。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环境和条件的制约是推进个税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目标的主要障碍,“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是要建立在纳税人个税申报的基础上,但我国目前的个税征管机制,仍停留在间接征收、截流管理的水平,也就是从源征税、代扣代缴。

    这份报告还指出,在现时税收征管环境和条件下,可采用“渐进式”方案推进个税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目标,可以以我国已实施的年所得超过12万元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为基础,对已经进入自行申报范围的纳税人先实施综合计征,这既可控制自行申报纳税人的初始规模,又可较好的利用既有制度框架。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说,现阶段,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目标需从四方面着手,第一是让所有的公民有一个税号;第二是所有收入完全货币化;第三是加强现金管理,大额的现金流动必须通过银行;第四是对税务、工商、企业、金融等进行联网。

    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所长刘佐指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是我国当前税制改革的难点之一,它所涉及的阻力比较大,但我们国家现在是有能力启动这项改革的,应该下大决心尽快启动这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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