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灰色地带”税收监管应坚决出手
高收入人群往往具备强大的避税能力和动机,而一些隐性、灰色但数额巨大的收入又游走在法律边缘地带,如何强化征管这一“灰色”地带,对应征收的坚决不漏收成为公众对个税改革的又一期待。
在中国的特殊情况下,富人们的隐性或灰色收入很多都是税收的死角,想通过调整个税起征点和税级、加强对偷漏税等行为的监管等方式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显然力度还不够。
专家认为,要想真正将富人该征的税都征上来,需要中国能够建立完善的收入监管体系,目前一些地方正在进行的公务员财务公开试点,是这样一种有益的尝试。但如何从金融体系、法律体系等各个方面来监督那些富人们公开自己的灰色收入,这恐怕还需要长时间的探索和全方位的税制改革。
汪蔚青表示,这里还存在“普法脱节”的问题。“我国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是企业发放时代扣、代缴的,但是其他商业行为涉税事项中,很多企业现在并不太清楚自己也有这项义务,或者知道有代扣代缴义务却不懂得怎么执行。”这方面,需要税务机关主动与企业沟通、宣传。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摸清高收入者分布。除了金融、电信等传统高收入行业,教育培训、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律师、会计、资产评估等咨询服务行业和中介机构由于涌现大量新兴高收入者,也被纳入关注范围。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表示,今年将从三方面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收管理,其中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等非劳动性所得征管是重点征管领域。国家税务总局的负责人介绍,在加强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征管方面,要以非劳动所得如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为重点,针对容易逃避税的关键环节,完善征管措施,创新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