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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机制不顺:十二五将强推能源价改
作者:佚名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11月02日    【字体: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规划的建议》(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关系,完善重要商品、服务、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煤电被列在能源价改的前两类,有分析认为,理顺煤电价格已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状态。积怨多年的“市场煤”与“计划电”矛盾亟待寻找解决突破口,否则将影响行业的正常发展。

  10月30日,中国电力联合会(下简称中电联)发布的一份报告就指出,由于煤电价格未理顺、煤炭涨价等因素导致全国已有10个省的火电企业全部亏损;发电企业因亏损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加上目前正值北方采暖期临近电厂冬季储煤之际,但一些电厂已无钱买煤,可能产生不能保证电力、热力供应的风险。

  推进煤电等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已成业内共识,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江冰指出,“十二五”期间通过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能源投资管理,加强能源税收财政政策指导,加强立法建设和行业管理等方式,推动能源行业的科学发展。

  这意味着,能源价格和能源体制改革将会重新拉开大幕,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已经开始了能源体制和价格改革的相关工作,但作为能源主管部门的国家能源局却并未成为主导改革的主体。

  改革溯源

  中电联在报告呼吁进一步推进电价改革:一是在合理的电价机制形成过程中,继续坚持煤电联动的原则和机制,同时解决热电价格长期倒挂的问题。二是加大需求侧管理力度,发挥价格对需求的引导调节作用;理顺各种终端能源之间的比价关系,引导用户合理消费各种能源。三是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改革步伐,尽快研究符合市场规律、适应我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其中煤电联动机制实际上早在2004年就已经形成,当时国家全面放开电煤价格后,为理顺煤电价格关系,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出台了煤电价格联动。

  2005年5月和2006年6月,国家发改委两次组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将全国销售电价累计平均每千瓦时提高了5.02分钱。

  但后来这一联动机制未能再继续实施,在2007年,电煤价格持续上涨,且涨幅超过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规定的5%,但为了减缓电价调整对CPI的影响,没有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政策。

  2008年以来,电煤价格出现持续大幅度攀升的局面,国家分别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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