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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价监测扩至县级城市 异常地块2日内上报
作者:徐蕊、何雨欣、韩洁   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6月01日    【字体: 】   
 

    漏报地块要补充上报

  对于此次细化到县级及以上城市,国土部相关人士表示,这是对之前政策的细化。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总工程师邹晓云也认为,目前中小城市的地价情况还是比较正常的,此次监测的细化,是一种预防性的措施,主要预防因房地产投资转移、三四线城市出现非理性地价的情况。

  近期国土部下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意见中也指出,少数规划的商品住房优质地块和二三线城市商品住房土地出让,存在着地价非理性上涨的可能。

  此次国土部要求,如果发现异常地块,各地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的2个工作日内,填写上报。各县级国土部门还要对2011年以来的成交地块进行清理,对漏报的“异常”地块要在6月30日前补充上报。

  国土部对于“异常”地块将如何处理?廖永林表示:“如果发现出让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的地方,我们会要求地方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甚至在土地出让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会直接叫停一些地块的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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