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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贷款转让市场拟引入非银金融机构
作者:佚名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10月13日    【字体: 】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日获悉,落沪不久的全国间银行贷款转让市场正计划“适时引入”非银行类机构投资者,并将有一揽子政策出台扶持该贷款转让市场的发展。

  “适时”引入非银行参与主体

  本报记者从上海市金融办获悉,全国银行间贷款转让市场将积极发展中小商业银行交易会员,并结合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市场发展需要,“适时引入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类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

  与此同时,该市场还将加大对贷款转让交易经纪商、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力度。

  9月25日,全国银行间贷款转让市场正式在上海启动,包括工行、农行、中行等21家银行签署《贷款转让交易主协议》(下称《主协议》),其中有汇丰银行和德意志银行两家外资银行。而据记者了解,由于手续办理快慢等因素,截至目前其中的18家银行已接入该贷款转让系统。

  根据规定,市场主体只要符合一定准入要求、签署《主协议》、申请成为贷款转让交易平台会员,都能够通过全国银行间贷款转让市场进行交易。目前市场主体均为银行。

  “已发生交易项目中仍以跨地区转让为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市场二部总经理助理余波表示,而目前整个贷款转让市场运行还处于准备工作阶段,“已经有一些非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来询问接入系统的相关情况”,相信未来会“适时引入”。

  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徐权昨天则透露,将推出一揽子计划支持该贷款转让市场的发展。在全国银行间贷款转让市场建立初期,可以研究通过适当的财税政策比,如针对贷款转出方安排费收入、贷款转入方利息收入等的税收优惠措施,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的贷款转让交易,扩大市场规模。

  “将来还要加快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徐权说,全国银行间贷款转让市场在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创造条件的同时,也需要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加快发展,两者协同发展构建完整的贷款转让市场体系。

  推动市场利率化

  余波表示,贷款转让交易透明度的增加会促进利率市场化,“银行间拆借、回购、债券、贷款转让等多个市场产生的价格都会相互影响,这对整体的银行间利率有所促进”。

  上海市金融办相关人士也对记者说,更加透明和公开的贷款转让交易会最终趋向一个合理价格,各区域、各类别资产的风险溢价也会随着时间逐渐清晰,而二级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会促进一级市场的利率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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