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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新政9月起实施 免税额从400元大幅降至50元
作者:佚名   来源:羊城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07月30日    【字体: 】   
 
“海外代购”。据了解,这些代购卖家,有不少是海外留学生和国内亲朋合伙。他们对9月1日实行的海关政策非常敏感,一家做化妆品美国代购的卖家,已在网店醒目位置贴出了将因此全线涨价的声明。

  人数较少的“空姐代购”卖家就比较高兴,因为竞争对手涨价,势必凸显其竞争力。此类卖家主要委托有公务便利经常出入境的人士代买化妆品入境,然后搬上网店出售。原来碍于经营品种有限,本来也想拓展“邮寄代购”,海关将实施新规,这个人群正在观望。

  在天河上班的高级白领程小姐和同事经常帮衬“海外代购”,买的大多是名牌护肤品和首饰、包包。她告诉记者,“海外代购”的买家大都是“行家”,法国、美国、日本、意大利等知名品牌知名卖场何时打折甩卖一清二楚。找信得过的“海外代购”,给10%的手续费,她觉得非常“着数”。她说,海关实行新规后,代购价格涨上去,她光顾“海外代购”的冲动自然会下降。

  奶粉是境内人士常见的委托海外代购品种,由于此次的海关新政只涉及邮寄,并不涉及港澳过境人员的行李物品,不少以香港澳门作为代购点的网店卖家均称影响不大,但直接从新西兰、澳洲等地代购奶粉的话,可能也将面临涨价。

  进出境个人邮递新政

  ■原来规定对寄自港澳地区的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为400元以下的免征税;寄自港澳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500元以下的免征税。从9月1日起,取消对港澳和其它地区的区别管理,不再区分“港澳地区”和“港澳地区以外”,只要物品的应征进口税额在50元以下,海关予以免征,超出部分按规定征税。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的限值维持不变,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如果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虽超过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仍可按照个人物品办理手续,不需要以进出口货物形式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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