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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力争2012年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制全覆盖
作者:佚名   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06月25日    【字体: 】   
 

    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昨天在辽宁省营口市召开。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乔传秀表示,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力争到2012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

  据了解,截至2009年底,全国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1.2万份,覆盖企业90.2万个,覆盖职工6177.6万人。

  乔传秀表示,当前要着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确保职工工资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而相应提高。同时,针对外商投资、港澳台资、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覆盖面不宽、作用不明显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推进。

  “要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积极探索解决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等群体的同工同酬问题,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工资集体协商带来的好处。”全总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把企业是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五一劳动奖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13个省以党委或政府名义下发文件,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23个省人大制定了“集体合同规定”或“集体合同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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