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适用于中国非公路用轮胎(Certain Off-The-Road Tires)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进行快速日落复审,以确定取消上述税令是否有可能导致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
非公路用轮胎双反案于2007年7月30日立案,2008年9月4日,美正式对我非公路用轮胎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反倾销税率为零至210.48%,反补贴税率为2.45%至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