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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检验检疫局加快农产品示范区建设步伐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10日    【字体: 】   
 

   济宁局加快农产品(14.72,-0.14,-0.94%)示范区建设步伐

  狄海涛 陈士彦

  为促进政府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提高济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济宁检验检疫局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发挥自身四大职能优势,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

  一是突出“五位一体”的示范区发展模式。充分发挥金乡县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成立了金乡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办公室(简称“农安办”),从外经贸、农业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实行联合集中办公,出口备案基地全部交由“农安办”管理,构筑起了“全方位、全覆盖、全到位”的工作格局。

  二是实施出口农产品原产地证明制度。济宁检验检疫局和金乡县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实行出口农产品原产地证明制度的意见》。对原料来自示范区的产品,实施出口放行与原产地原料核销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出口前,企业应向检验检疫局提供“农安办”出具的《金乡出境植物源性食品原料产地供货证明》。

  三是加快示范区出口企业放行速度。对示范区内的108家登记注册企业全部实施二类以上企业管理,全面推行以分单管理、检验检疫抽检、残留监控、放行合格评定、问题责任追究、日常监管轮换、定期检查上报等为主要内容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加快了大蒜验放速度,促进了出口。2009年,金乡大蒜出口82.57万吨,货值6.2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6.26%和59.03%%,取得出口量少、价高、增效的良好局面。

  四是积极推行“出口品牌”战略。积极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全县58家出口企业创建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基地300多个。“金乡大蒜”取得了国家质检总局商标注册及原产地证明标记,是中国首批获得欧盟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先后荣获首届农业博览会白皮蒜类唯一最高奖———银质奖、农业部有机认证中心有机产品证书、国家“A级绿色食品”证书,为“金乡大蒜”抢占国际市场赢得先机。《中国国门时报》

  狄海涛 陈士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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