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迎来重大理论和政策的创新与突破。《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我国将加速推进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项权利分置,并将围绕“三权分置”进行一系列制度改革,并出台相关顶层设计方案。
据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此前介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农户承包经营,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实现了“两权分置”。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目前大量劳动力离开农村,农民出现了分化,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农村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际上,从十八届五中全会,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到《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再到“十三五”规划纲要,针对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的改革基本方向,这几年政府在各个重要农业文件和会议上都有反复提及,就是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推进“三权分置”这种重大的理论创新,意味着一系列政策改革和法律修订要同步进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叶兴庆表示,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都会进一步推进,与之相关的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修改有望加快。
针对“三权分置”的重点,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撰文称,这项改革重在放活经营权。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前提,独立的经营权体现了农业生产的要素功能。他表示,“三权分置”下经营权流转以及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自给自足生产的农户和兼业农户必将大量减少,而以提供商品农产品、实现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农民”将不断成长发育,随之将大幅度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这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和方向。
据了解,目前全国三分之一的土地已经流转,全国2.3亿户承包土地的农民中,6600万户或多或少地流转了土地。此外,自去年8月份国务院正式启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以来,目前已经有近300个县级行政区开展了相关试点。这些都是放活农地经营权已经取得的重要成绩。
实际上,除了放活经营权,农地承包权的政策制度接下来也面临重大调整。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1984年提出承包期15年不变,到1993年又提出15年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这意味着,现行土地承包关系普遍将于2030年或2033年到期。目前,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也都已经排上政府的工作日程。
据悉,虽然农户土地承包权重在稳定,但是随着目前国内部分地区针对土地承包权改革的探索进入深水区,针对部分地区撂荒严重的问题,土地承包权的有偿退出也零星开始出现了试点。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巴南区委书记李建春表示,巴南农户正在尝试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内的四项权利自愿有偿退出,引发关注。《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在巴南区采访获悉,巴南区利用重庆主城九区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契机,探索了“八步工作法”,主要是先确定前期投资业主,限定试点区域;再征求农户意见,由农户与业主协商达成退出补偿协议条款,业主出资对农户予以补偿,农户将土地权利退还给集体组织,再由村集体将其流转给业主;三方签订协议。据了解,目前巴南区天星寺镇芙蓉村学堂堡社已有7户农民自愿退出,实现直接财产性收入375万元。
绿满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毛良模是首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的业主方,也是土生土长的原芙蓉村村民,他告诉记者,“每次回老家,看见大片的耕地撂荒,都很心疼。有了点钱,就把大伙手里的地流转过来,自己耕种。但是单纯种地总是亏损,后来就想发展旅游业、养殖业把产业链拉长。可是流转过来的土地,剩余年限只有十多年,农民考虑十几年后接收土地时会比较麻烦,不许我们整治。”
据悉,毛良模现在最担心的是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证,毕竟当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条款可以保障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