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研究院综合战略研究部副主任张莉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新一轮对外开放设立了总体框架,通过为外资提供便利化举措,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以此来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9日称,商务部将切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近期将重点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以及进一步放开钢铁、化工、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包括放宽外资在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新一轮的对外开放将在服务业开放投资准入,允许外商进一步进入服务业领域,包括专业服务领域,如金融服务业,以及生产服务业领域,通过新一轮的引进优质资金来带动货物和服务领域的协调发展。” 张莉指出。
张莉表示,在上述总思想的指导下,首先需要法律、法规上的配套,实现与国际的接轨,通过准入前国民待遇、进入后国民待遇以及负面清单的引进方式三个方面的改革和进一步完善,全面建立更加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为市场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张莉指出,负面清单作为在上海自贸区实施进行试验的制度,是为外资投资提供灵活和便利化的重要举措,未来时机成熟后必将推广到全国。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1-10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70.26亿美元,同比增长5.77%,连续9个月保持增长。10月当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4.16亿美元,同比增长1.24%(未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
张莉指出,通过对外开放的新一轮举措,将吸引包括港澳台、日本、欧美在内的各路资金流入中国,从而形成具有层次型的、资本密集型的外商投资新格局。当然,由于我国目前还处于从吸引外资进入货物领域向服务业领域的转折期,同时,国际资本也不是很活跃的当下,暂时不会出现大规模的资金进入我国,预计短期内我国吸引外资的增长幅度大致在5%-10%,但随着未来市场环境的进一步完善,中国仍是全球最具有吸引力的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