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取消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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