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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亏亏不休 2010年经营亏损724亿元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05日    【字体: 】   
 
  交强险开办五年来,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昨天,保监会发布信息显示,2010年交强险经营亏损72.4亿元,其中,承保亏损97.1亿元,亏损面同比大幅扩大。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中保协”)昨天发布的交强险经营数据显示,2010年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辆1.01亿辆,保费收入为840.5亿元。赔付金额621亿元,赔付1228万件。经营亏损72.4亿元,亏损面同比扩大43.7亿元,其中,投资收益25亿元,同比增加0.5亿元,承保亏损97.1亿元,同比扩大44.2亿元。
  中保协交强险工作组专家陈东辉介绍说,交强险自2006年开办以来,经营费用率逐年下降并趋于稳定,从2007年的39.2%下降到2010年的30.6%。但因限额费率调整、赔偿标准上升以及费率浮动办法影响,赔付率升至82.3%。由于赔付上升幅度高于费用下降幅度,2010年行业综合成本率达112.9%,上升了4.2个百分点。
  综合成本率超过100%即意味着承保亏损。陈东辉表示,交强险赔付率的上升,导致以已赚保费为基础的经营亏损率达9.6%。
  从已发布交强险经营报告的22家保险公司来说,除了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实现微利外,32家全部承保亏损,如加上投资收益,则只有2家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实现略有经营微利。
  至于亏损的原因,陈东辉表示,除了人均赔偿标准上升、地区差异水平等原因之外,交强险的司法环境不统一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据介绍,在不同的地区,人伤司法鉴定特别是评残标准的执行尺度不够规范,部分基层法院不认同分项责任限额、除外责任和医疗赔偿标准等规定,要求进行赔偿。
  据了解,国际上交强险经营模式主要有商业化经营模式、代办模式和社会保险模式等三种。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经营模式相比,我国交强险经营模式不够明确。
  中保协交强险工作组专家李冠如认为,从我国交强险的实际运作来看,前端是按代办模式来操作,后端却是按商业化模式来运作,此外,政府、企业、监管机构的责任义务界定不清,在实践中引发了很多问题。
  去年下半年,保监会在一些地区开展了交强险地区差异费率试点,其中,江苏、安徽、湖北等十省市开展了拖拉机交强险地区费率试点,浙江、湖南等五省市开展了摩托车交强险地区费率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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