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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暂停审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作者:沈玮青   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06日    【字体: 】   
 


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副司长徐善长(图片来源:资料图)

  和讯消息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5日表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六年来,已经相继设立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都、重庆、武汉、长株潭城市群、深圳、沈阳、山西、义乌等十个试点地区,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是总结这些地区的发展经验,除特殊情况外,暂时不再审批新的试点地区。 

  在6月10召开的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曾指出,“十二五”是我国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其关键在于改革试验区能否率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改革突破。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各试验区肩负的改革任务非常繁重,需要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改革,推动改革试验取得实质性进展。”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副司长徐善长5日表示“目前,浦东新区已经在金融、科技、行政、社会组织、保税区等六个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天津在土地和金融改革方面有很多创新,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在两型社会建设上已经初显成效,沈阳和山西是去年审批的,义乌则是今年才审批的,尚需在改革上做进一步探索,还没有形成可供分享的经验。”

  基于这种情况,未来一段时间各级政府部门将着力做好十个试点地区的改革和创新工作。“个别地方如果条件成熟,领导非常重视,各部门也都很支持,不排除继续扩大试点。”徐善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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