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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房产税试点——访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秦虹
作者:郑晓奕   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5月24日    【字体: 】   
 
    房价变化能否作为房产税试点成效的依据?如何看待房产税征收规模?目前,距离全面开征房产税之路究竟有多远?

    围绕这些社会关注的房产税热点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23日接受记者专访对此作出解析。

    记者:有观点认为,上海和重庆两个试点城市房价没降,因此得出房产税不成功的结论,您怎么看?

    秦虹:这说明,对房产税本身还有认识上的问题。从长远看,房产税是房地产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从短期看,房产税试点迈出了改革的重要一步,对高价房的需求有抑制作用,有助于控制房价的上涨。

    开征房产税有多重意义,它本身对房价的影响是间接的。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一是调节财富分配,有利于缓解由于房价上涨引发的居民财富差距加大的社会积怨,二是有利于约束投资性和奢侈性购房需求,即多买房、买大房、买贵房要多交税,三是增加住房的持有成本,有利于挤出空置房源,节约社会资源,四是完善我国的财税体系,增加了地方直接税源,逐步减少地方政府对新增土地收益的过度依赖。

    所以,房产税本身没有直接降价的作用,对房价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减少过度需求而间接发生作用,一个地方房价的涨跌最终还要看供求关系。如上海市在限购政策和房产税两重政策的影响下,一季度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了25%,主要是投资性需求的减少,重庆市自开征房产税试点以来,高档房的成交占总成交量同比下降了27%。当然房产税作为一个长期制度建设,真正实现上述多重意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的试点仅仅是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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