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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房企暴利关乎调控成败
作者:叶锋、魏宗凯   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29日    【字体: 】   
 

    西安南郊一处新建楼盘(3月29日摄)。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的报告显示,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3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和持平的城市达到20个,比上月增加了6个,环比涨幅比上月缩小的城市有29个。新华社记者 李一博 摄

    新华网上海4月28日电(记者叶锋、魏宗凯)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人士近日表示,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使房价能保持在合理水平。虽然不乏开发商“喊冤”,但房地产业多年来存在的暴利确是不争的事实。能否终结房企暴利,实际上是衡量新一轮调控成效的一个标杆。

    房企暴利从何而来?首先,来自于“房”。房价的飙升使开发商的利润扶摇直上。近十年来,不少热点城市的房价仅在金融危机肆虐的2008年出现过“微跌”,其余年份均保持上涨,且涨幅大多在两位数以上。仅在2009年,很多楼盘价格就疯涨一倍以上,甚至出现了“开发商不知如何定价”等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期间,不少房企“捂盘待涨”,一套房没卖,其“产品”估值却已飙升。

    其次,来自于“地”。有银行人士说,看看房地产业的暴利,才知道什么叫“土地是财富之母”。有开发商抱怨,这两年地价过高严重压缩了利润空间,甚至称“企业在给地方政府打工”;有人更是宣称“高地价导致高房价”。但实际上这是站不住脚的。一是因为相当一部分在售房源的地块,是2004年实施招拍挂之前通过协议转让甚至打“擦边球”等不规范方式取得的。一些专家指出,这类土地价格只占开发总成本的两三成左右,甚至更低。有些每平方米单价超过10万元的天价豪宅,房价甚至达到地价的20多倍,其中的暴利何等惊人!二是因为一些开发商通过囤地“坐地生财”。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底,全国约有一万公顷闲置土地。在一些城市,闲置房地产用地的数量几乎相当于一年的新增供应量。随着地价的快速上涨、“地王”的不断带动,开发商不费吹灰之力便坐享丰厚增值。比如,新华社去年10月的报道披露,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繁华地带购置的4块土地闲置6年,期间5次调整建设规划。据估算,在这6年期间开发商仅靠坐收土地和房地产自然升值的利润就超过200亿元。

    再次,来自于“钱”。静态地看,在高地价背景下,商品房项目除去土地、各种税费、建安、财务等各种成本之后似乎利润不多,但别忘了: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的高杠杆率,足以使开发商“四两拨千斤”。在开发环节,开发商满足土地权证、建筑规划许可证等“四证齐全”、资本金达到一定比例(2004年规定为35%,2009年曾下调至20%),便可向银行申请开发贷款;建安成本由建筑承包商带资垫付;在销售环节,商品房预售制度实施已有10多年,一度开发商靠卖“楼花”便可提前回收成本,目前根据规定,开发项目取得相关证照、主体结构施工因层数而异达到一定进度便可申请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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