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0日电(房产频道 林伟)4月上旬开始,国务院派出8个督察组,对包括京沪在内的16个省(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预计整个督查工作将在4月20日左右结束,督查报告汇总后将上报国务院,并酌情对社会公布。分析预计,部
分地区房价控制目标或面临调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17日在无锡表示,房价合不合理,最有权利评价的是当地居民。对于已公布房地产调控目标、尚未听取社会意见的地方,需要抓紧听取群众意见,完善调控目标。据央视分析,不排除国务院层面,专门针对已有省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出台新机制新方式新手段的可能。
督察组工作内容揭秘 行程划分四大块
据观察,此次国务院督查工作在督察的方式和手段上,除了传统的与行政首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市场人士座谈以及项目实地检查的方式外,还采取与当地普通群众座谈的方式。例如,由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牵头的国务院调查组在南京与民众展开座谈,13日和14日,由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带队的督查组一行,在宁波督查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情况。与一些基层干部、房地产开发商和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运营单位代表、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
据各地反馈,每个督察组大概10人左右,带队的督察组组长来自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务院办公厅、银监会、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国务院派驻各地的督察组行程一般分为四大块,首先与当地政府领导进行座谈,其次与各地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座谈,再与群众进行座谈,最后会对代表性的房地产项目进行考察。
督查结果将报国务院 不排除出台新机制
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上报汇总,截至3月31日,全国657(包括287个设区城市、370个县级市)个城市中,已有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而在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中,大多数城市,主要以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为参照,忽视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指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17日在无锡表示,房价合不合理,最有权利评价的是当地居民。对于已公布房地产调控目标、尚未听取社会意见的地方,需要抓紧听取群众意见,完善调控目标。“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完全一样,房地产市场成熟程度、居民居住情况和房价水平也不一样,统一的数字很难覆盖全局。最有权利评价房价合不合理的是当地居民。”齐骥说,这是最终确定以各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作为房价调控目标三项参照的原因。
尽管房价开始显露松动迹象,但中央的调控决心却没有松懈。据了解,这是历次楼市宏观调控以来,中央政府开展的规格最高、决心最大的一次督查行动。此次督查显示出中央对各地此前阶段性调控力度空前加强。专家分析认为,以督查为契机,中央近期将会给地方政府加码,制定更严格的调控政策。据央视报道,国务院督查各地楼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工作结束后,不排除国务院层面,专门针对已有省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出台新机制新方式新手段的可能。
国务院督察部分省市楼市调控落实情况之面面观
西安房价调控目标率先调整
据媒体报道,4月11日至14日期间,在陕西开展专项督察工作。由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牵头的督察组一行在西安调研时表示,希望西安市抓紧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大商品房价格调控力度,尽快对近期提出的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更广泛地征求社会各界建议、意见,修改完善调控措施,确保房价涨幅更趋平稳,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4月14日《西安晚报》刊登了“西安市政府确定今年新建住房价格调控标准”报道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督查工作组对我市的指导意见,切实把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市政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标准是: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低于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3.5个百分点。据了解,此前,西安确定的15%房价调控目标被住建部认为偏高。
深圳安居型商品房建设获督察组肯定
据了解,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第一督查组在深圳调研、考察期间,督查组组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听取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专题汇报后表示,深圳结合地方实际贯彻执行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了有效创新,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一举多得,既增加了住房供应,稳定了房价,又有利于吸引人才。
北京市委书记表态:要兑现房价稳中有降承诺
国务院督查组来到北京,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期间。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与督查组座谈时表示,将坚决贯彻调控政策,兑现房价“稳中有降”承诺,使北京成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调控政策的“首善之区”。
背景资料:
从4月中旬前后开始,国务院将派出8个督查组,对16个省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此次督查的16个省区市包括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预计整个督查工作将在4月20日左右结束,相关督查结果酌情对社会公布。
据了解,督查组主要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进行全面督查。重点主要包括: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土地落实情况,以及相关建设计划的进展情况;房地产交易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差别化税收的征管情况;差别化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土地供应计划的落实情况,以及近期土地出让中是否出现地王,土地出让方式的调整和完善情况;执行限购的城市,其限购政策的执行和实施情况;省级人民政府对市级人民政府的约谈问责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