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中引入了杠杆率监管指标,但不论是资本充足率还是杠杆率,其分子考察的都是资本的大小,因此可以说资本水平的高低将决定在现有监管框架下银行的发展模式。对于资本较为充裕的银行来说,加快信贷的扩张、进行兼并收购、抢占市场相对来说有更大的回旋余地,而对于资本不足的银行来说未来业务的发展将受到多种限制。
不论资本充足与否,改进资本的优化配置,资本集约化经营,转向低资本消耗的经营模式,提高资本回报率都将是未来银行业的发展方向。
本次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不断提高对银行体系的风险监管要求,分别将国有大银行和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从此前的8%提升至11%和10%,部分大银行则提升至11.5%。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截至2010年6月底的相关数据,国内大、中、小各类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1.1%,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9%,核心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超过80%,从数量上来看,超出了国际资本监管的最低要求。对于3%的杠杆率要求来说,长期从事低杠杆业务的中国银行业自然更是远远高于国际要求的监管水平。
因此,国际银行资本监管制度改革对国内银行的短期影响有限,但长期影响值得关注,特别是要合力调整和完善国内银行资本监管制度,包括数量标准、质量标准、时间表、监管手段等,提升资本监管有效性。同时,要鼓励银行体系在新的资本监管体系下加快创新,稳步提高资本运用效率和杠杆水平,降低盈利模式对资本的过度依赖,促进资本节约型经营模式的形成,并积极拓展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