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9月6日发布公告称,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9月3日在其《官方日报》上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液压千斤顶用瓶型组件启动反倾销复审调查。
公告称,该类产品描述为能起重1.5吨至20吨的液压瓶型千斤顶,调查审查期为2009年7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损害分析期为2006年7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调查期间,原反倾销税维持不变。
此前2005年4月6日,墨西哥经济部公布对上述液压瓶型千斤顶征收667.16%的临时反倾销税,随后对临时税进行调整,征收18美元/件的最终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