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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金融监管尘埃落定 银行业经营模式将改变
作者:佚名   来源:金融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07月21日    【字体: 】   
 

    7月15日,堪称自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厉的金融业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在美国参议院获得通过,鉴于该法案此前在众议院已过会,预计本周将会由奥巴马签署为法律。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在历时一年多的纷纷扰扰后终于尘埃落定,7月19日,记者就此连线中国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高级经济研究员张颖。张颖认为,尽管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最终定案的力度较原建议缓和,仍会将美国金融体系从一个完全自由化的阶段带入政府加强监管的阶段。新法案的实施不仅将调整美国金融市场的利益关系、改变金融市场的行为方式及改变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也将对全球金融业带来深刻影响。

  改革内容“大而全”

  重在防范系统性风险

  张颖认为,最终通过的法案内容涉及多方面,将其称为大萧条以来最广泛、最具影响力的改革并不为过。值得关注的内容有:

  一是创设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其职责之一是在认定某些大型综合性金融机构已对金融系统构成威胁的情况下,向美联储建议对这些金融机构实施更严格的资本、杠杆及其他规定。该委员会和美联储有权分拆大银行和金融机构;二是建立由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负责操作的清盘程序,解体濒临倒闭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三是设立消费者保护机构;四是引入“沃尔克规则”,银行仅可将3%的一级资本投资于对冲基金或私募基金,有关投资占对冲基金或私募基金资本的比例也须低于3%,并禁止银行对所投资的基金提供救助;五是银行须分拆掉期业务,银行仅可交易利率、汇率、黄金、白银和投资等级证券的信贷违约掉换(CDS)等掉期业务用于对冲本身风险,两年内须将其他衍生合约如农产品、金属、能源商品的掉期交易、非投资等级证券的CDS、股票相关的掉换和非标准化衍生合约剥离至附属公司,并须相应增加资本;六是实施衍生产品交易中央结算;七是实行更严格的资本充足规定。资产在15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必须满足风险和规模方面更高的资本标准;八是永久性提高存款保险上限,2008年底推出、原定于2013年届满的25万美元存款保险上限将成为永久措施,并可回溯至2008年1月;九是加强对评级机构、对冲基金和保险机构的监管。

  过度冒险业务受限

  银行盈利势必减少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在立法过程中遭遇了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华尔街以及各个利益集团的游说使得最终法案与改革的初衷相去甚远。张颖认为,尽管最终定案的力度较原建议缓和,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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