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十一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刘家义在报告中表示,部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
其中,省、市本级和西部地区债务风险较为集中,有7个省、10个市和14个县本级的债务余额与当年可用财力的比率超过100%,最高的达364.77%。
从偿债资金来源看,2009年这些地区通过举借新债偿还债务本息2745.46亿元,占其全部还本付息额的47.97%,财政资金偿债能力不足。
“报告”指出,从2009年开展的部分省区城市负债情况调查审计情况看,不合理的财政配套和转嫁配套费等因素,是形成地方政府高负债的主要因素之一。
地方债规模大增速快
2009年,审计署对18个省区的城市负债情况进行了审计,2010年,这项工作仍将继续。
根据初步抽查的情况来看,地方负债情况不但规模大、历史负担重,而且新增债务的速度也很快,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性债务平均占一半以上。
刘家义指出,审计调查的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截至2009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合计2.79万亿元。
其中,2009年以前形成的债务余额为1.75万亿元,占62.72%;当年新增1.04万亿元,占37.28%。
在这些新增债务中,仅有8.92%用于中央扩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还有相当部分用于建设2008年前已开工的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
刘家义指出,这些地区共有各级融资平台公司307家,其政府性债务余额分别占省、市、县本级政府性债务总额的44.07%、71.36%和78.05%,余额共计1.45万亿元。
审计署办公厅有关人士指出,今年审计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进一步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健全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对地方财政的管理,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防范财政潜在风险”等政策性建议。
这些建议都是针对2009年地方债务审计的具体情况而提出的。地方债务形成的成因当中,除了地方政府发展冲动外,也存在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转嫁不合理配套资金的问题。
上述审计署办公厅有关人士表示,审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