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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省区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10余省市平均约涨17%
作者:佚名   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06月10日    【字体: 】   
 

    2010年以来,北京、上海、广东等27个省区市纷纷上调或计划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广东、山东、吉林、北京等10多个省市的平均调整幅度在17%左右。

  《人民日报》称,这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中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针对本地区区域内不同发展水平,分类调整,地区内欠发达地区的调整幅度相对较大。”

  7月起,北京最低工资将上调至960元,增加160元,上调幅度20%。深圳也将实行全市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即特区内、特区外统一提高到1100元/月。

  上海4月起最低工资标准从960元调整为1120元,位列全国之首,涨幅约为16.6%,4月1日起,浙江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调整为1100元,增幅约15%。2月起,江苏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各地区涨幅都超过12%。

  山西4月1日也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达12%~18%。5月起,宁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达24.9%。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7月1日起执行平均月增加122.5元,增幅22.7%。

  《人民日报》援引专家的话指出,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把双刃剑,调整必须适时适度。如果提高得过慢过少,会影响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水平,甚至出现用工荒。但如果提高得过快过多,则会加重企业负担,可能导致裁员;如果上调幅度超出当地经济承受能力,还会影响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如果调整过于频繁,会干扰市场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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